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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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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投资主体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统一管理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编制并公布通用建设工程标准定额;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资质和工程造价执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承担上级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 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数4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非财政供养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度重点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投资主体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编制并公布通用建设工程标准定额。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预算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事业运行成本。
三、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财务总收入5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财政拨款收入58.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8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58.8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8年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预算总支出5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2万元,占总支出的96.6%,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3.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失业保险的支出0.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5.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工资性支出36.28万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2.63万元、工程建设管理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补贴(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4.34万元。
单位:万元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定额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与上年对比均无较大增(减)变化。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55.94万元对比增加0.8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万元,如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00万元 。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4.00万元对比减少2.00万元。压缩经费开支。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8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1.9%。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7.44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34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单位实有在职人员减少1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3.72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1.71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36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是:单位实有在职人员减少1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由于压缩经费开支。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8.91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4.34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3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64万元,下降19.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普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50万元,同比下降9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部门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4万元,较2017年的0.54万元减少0.50万元,主要是由于接待工作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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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020010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20180227102308.xls】 附件【附件3:2018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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