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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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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
(二)落实市住建局与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三)负责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四)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基本建设手续的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执法;
(五)按照市、区分工原则,负责对市管工程实施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及日常监管项目使用的塔机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统计上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诉的处理;
(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各类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各县(区)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管理;
(十二)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无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安监站按照所承担工作任务,本着开源节流保障运行,严格财经纪律的精神,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 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9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3.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7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93.72万元,专项收入 万元,执法办案补助 万元,收费成本补偿 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 万元。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9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2万元,占总支出的94.66%,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5.3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主要反映医保金相关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单位人员工资及运行经费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安监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4.55占基本支出的95.2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51.37万元对比增加33.1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安监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如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开支。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10万元对比减少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量缩减。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2.35万元,增长52.4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2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87万元,增长72.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配套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2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81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78.7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配套费用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67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78.0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配套费用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7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36.8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配套费用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65.75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0.13万元,增长45.9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79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89万元,增长74.1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配套费用增加。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相关预算。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相关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相关预算。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5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40.19万元,增长99.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是否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主要用于: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0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61万元,同比增加42%。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6万元,较2017年的0.11万元增加(减少)0.45万元,主要是由于接待工作导致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上联下达相关人员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2017年的1万元增加0.5万元,主要是由于日常检查工作导致增加公务用车开支。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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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3:2018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doc】 附件【普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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