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建局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住建局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普洱市住建局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建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五)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六)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九)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一)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二)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住建局按照所承担工作任务,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8人,退休20人,财政全供养48人,财政半供养7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普洱市住建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住建局财务总收入92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3.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财政结余性资金174.5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8.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3.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4.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3.84万元(本级财力753.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84万元,占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479.56万元,占总支出的5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款)”支出13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203(款)”支出144.41万元,主要反映人防工作相关方面的支出,“208(款)”支出5.46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公用相关方面的支出,“210(款)”支出50.29万元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相关方面的支出。“212(款)”支出619.65万元,主要反映住建局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住建相关项目方面支出,“213(款)”支出1万元,主要为考核奖励支出,“215(款)”支出3.4万元,主要考核奖励支出,“221(款)”支出32.89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229(款)”支出9.10万元,主要反映人居办、恢复重建办公用经费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8.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63.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5.05占基本支出的7.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减2.1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的上浮。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住建局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9.56万元,如人防工程建设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862.9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工作未在年初预算安排执行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住建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3.8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957.77万元,下降55.9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或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党务奖金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 3.国防支出(类) 国防动员(款) 人民防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4.41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44.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防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3.83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减少99万元,减少96.1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管理。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54.6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54.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6.4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36.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1.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6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2.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 9、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11.01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96万元,增长44.6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与2016年(上年)执行数相同。 11、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2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减少250万元,减少94.34%。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3.6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减少36.36万元,减少51.94%。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 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3.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2.89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1.35万元,增加52.69%。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公积金比例增加。 17、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 其他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1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9.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住建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0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6.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住建局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
附件【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