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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洱市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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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办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招标办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承担建设领域招投标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招标办按照所承担工作任务,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人,财政全供养2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招标办财务总收入2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财政结余性资金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7万元(本级财力25.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7万元,占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8(款)”支出3.19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公用相关方面的支出,“210(款)”支出0.8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相关方面的支出。“212(款)”支出18.95万元,主要反映住建局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方面支出, “221(款)”支出2.06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招标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77占基本支出的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减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变动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住建局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人防工程建设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招标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5.0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万元,下降3.8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19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3.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化。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0.71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化。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17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化。 4.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8.95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5.95万元,增长45.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06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06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积金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招标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19.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招标办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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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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