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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洱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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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关于普洱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 (二)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城乡规划局按照所承担工作任务,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3人,财政全供养23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规划局财务总收入1,08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8.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财政结余性资金730.0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8.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8.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8.56万元(本级财力1,088.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6万元,占总支出的19.16%,项目支出880万元,占总支出的80.8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08(款)”支出26.53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公用相关方面的支出,“210(款)”支出20.1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相关方面的支出。“212(款)”支出1,026.59万元,主要反映规划局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住建相关项目方面支出, “221(款)”支出15.34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7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77占基本支出的8.9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0.7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的上浮。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住建局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0.00万元,如人防工程建设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322.2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工作未在年初预算安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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