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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5/20240326-00006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28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关于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28   作者:陈 点击数:  

关于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普洱市房地产管理局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结合普洱市房地产管理工作实际,落实国家和地方各项房产政策,研究制订市中长住宅建设规划。 2017年工作重点:完成全市公有房产的管理、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住房保障等工作;推进城镇房地产开发和旧城改造动迁工作监管,城镇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和资质等级标准审查,城镇生活小区物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房产市场和价格管理,落实全市私有房屋政策;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普洱市房地产管理局,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125.22万元,上年结转指标结余3.7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2万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20.78万元,占总支出的1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中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2(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在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作中保障日常正常运转和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21(类)03(款)”支出,主要反映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在住房改革工作中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108.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与2016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因编制增加和人员调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因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8万元,其中资金来源上年指标结余3.78万元,如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21%。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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