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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特别程序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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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供电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水务公司,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动态调整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并梳理汇总工程建设项目特别程序及中介服务事项,形成《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特别程序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石艳春,联系电话:0879-2855801 附件:1.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2.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特别程序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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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xls】 附件【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特别程序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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