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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5/20260129-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9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规定,普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并公布《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665000;联系电话:0879-2122839;电子邮箱:ynsm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工作的公信力与透明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和城市发展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数量较上年略微减少,共公开信息60条,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作用。其中,财务信息10条,较上年减少3条,进一步细化了资金使用公开内容,涵盖项目资金拨付、日常经费支出等关键领域;住房保障信息13条,新增保障性住房分配进展、后期管理等方面内容,切实保障群众在住房保障领域的知情权;部门文件3条,包括2025年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特别程序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等,为行业发展提供清晰政策导向;提案议案办理结果27条,高效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切,办理质量和公开及时性均有提升;公示公告及行政许可32条,涵盖项目审批、资质认定等重要事项,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循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和归档的全流程规范要求,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优化办理流程,确保办理程序、答复形式及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较上年略微减少。其中,办结9件,办结率达100%,线下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上年持平,说明仍有部分群众倾向于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申请,我局已做好线下申请接待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的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发布机制。对拟发布的信息,由经办人严格填写《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层层压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坚决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及时调整信息发布优先级,确保及时有效地发布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在日常管理中,强化日常检查频次与力度,对上级监测发现的相关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100%。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信息脱敏处理流程,避免因信息公开泄露群众个人隐私。2025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发布信息140条,较上年减少55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为行业管理提供准确政策依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最新要求,持续强化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媒体运维管理,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对《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新增新媒体内容互动回应、舆情监测处置等条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025年,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省、市政策及解读等信息80条,较上年减少30条。其中,政策解读类信息占比下降45%;同时,微信公众号及时回应群众在住房建设、市政管理等方面的常见疑问,全年回复群众咨询119余次,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规定,结合科室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仍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全年亲自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2次,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科(室、中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提高工作能力。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完善考核机制等方式,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最新政策要求,优化培训内容,增加案例教学、实操演练等环节,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025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培训2次,培训人次达120余次,覆盖全部科室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效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设立意见反馈渠道,鼓励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对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与标准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政务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更新滞后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信息公开精准性不足,对部分子栏目核心要义把握不准、理解不深,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三是部分科室及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淡薄,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大。

下一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强化组织领导为核心,通过严格规范发文审批程序、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优化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全面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覆盖、及时高效、精准无误。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与审查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规范、有效公开;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督查核查,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有序发布,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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