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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1/20240920-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0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501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办省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委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办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4.研究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级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7.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9.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

10.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市级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11.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12.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13.管理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机构。

14.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落实“1357”工作机制,高效完成“三办”各项任务,着力提升“三服务”能力水平,有力有效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1、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重要批示等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灵活采取个人自学、授课辅导、专题党课、讨论交流等形式,打造有针对性的“情景课堂”和“主题课堂”,突出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2、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开展主题教育和统筹推进相关专项行动作为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建章立制,突出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检视整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难点问题,主题教育实现了启动迅速、开局良好、推进扎实。同时,组织制定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工作措施,明确支部工作任务和普通党员学习内容,推动主题教育落实到基层、见效于末梢。

3、树牢管党治党主责主业意识,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四个工作责任清单,压实“三级书记”和党组成员党建责任,认真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推动履行党建共管责任。抓牢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坚决管好政府网站和政府新媒体,及时将党的决策部署传达到位。

4、围绕全局抓好统筹协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快、稳、严、准、细、实”总体要求,以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主抓手,结合“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倡导树立“十种鲜明导向”,全面落实“十要十不要”和“十个全力干好十个坚决不干”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

5、精准发力抓好参谋辅政。一是制定《市政府党组工作规则》,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云南省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充分发挥以文辅政、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堵点、盲点、痛点问题编报信息,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服务。

6、突出重点抓好督查督办。一是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涉及政府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定期报告落实情况,确保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二是按照“项目清单化”和“一线工作法”要求,对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工作座谈会重点工作任务、王予波同志调研普洱指示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制定任务清单,及时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是积极做好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有关工作,自查发现相关问题11条,均已制定措施加以整改。四是落实《上级领导指示批示件办理管理机制》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督办工作机制》,及时对重要指示批示进行督办落实。跟踪办理领导批示交办件14件次,形成督查专报和情况报告17期。五是对6件惠民实事进行任务分解,按季进行工作调度,实地开展督查5次,现场发现问题8个,积极主动推动解决5个,全市6件惠民实事顺利推进。六是接收处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事项47件,已办结46件,在办1件;云南省督查线索举报事项转办件1件,已办结,高效办好“澜沧县公租房涨幅过高”等热点问题。

7、有力有序抓好办文办会。严格执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报送市人民政府公文质量测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核检查工作规范》,对报送市政府的公文,经初审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的,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对以市政府名义报送上级的文件,严格压实各科室第一责任,不断提高文稿质量。今年三季度,普洱市报送省政府公文质量测评位居全省第六位。坚持“对口分办、会商分办、对口处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文件签收登记、分办、转办、催办。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认真做好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承办工作,坚持超前谋划、提早介入,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积极服务、会后及时督办,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确保会议取得实效。全面整改视频会议系统存在问题,完成二楼大会议室音响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新建一套视频会议3.0系统,提高会议保障能力。全年共保障会议671场次,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规范档案管理,2012年至2016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进入扫尾阶段,档案三合一制度初稿提交市档案局审核。严格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检查监督,不定期对执行保密工作制度、涉密文件流转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

8、多点发力抓牢业务工作。一是抓牢政务信息。紧紧围绕“问题导向、决策参考”的工作要求,既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事,又盯紧阶段性重点工作,按季度制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要点,每月印发约稿清单,每月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和排名,着力提升政府系统信息服务的效率质量和能力水平。二是抓牢政务公开。认真履行全市政务公开主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促提升、促规范,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加强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有机融合、协同推进,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市政府网站集群系统密码应用改造和软件升级,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加强12345热线平台建设管理,规范政府公报编发赠阅。目前,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154条,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各类信息1268条;审核发布政策解读145篇。三是抓牢法治建设。编制《普洱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导则》,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针对各类涉法事务共出具法律审查意见264件。加强市政府法律顾问室队伍建设,完成市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续聘工作。编制《普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程序导则》,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开展全市政府系统和涉及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涉及行政许可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积极到挂联点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和民法典知识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四是抓好值班值守。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规定,加强信息研判,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法。年内,接报并处理突发事件84起,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送《普洱市值班信息》41期,未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2023年10月,普洱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书面通报表扬。五是抓好驻村工作。将定点帮扶工作列入政府办重要议事日程,配强驻村工作队伍,建立“主要领导主责、班子成员主推、干部职工主帮、驻村工作队驻点”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46名干部职工挂包联系61户“监测户”,走访“监测户”87户次,聚焦互联共建强党建,紧盯乡村振兴求成效,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9、细致有力抓好后勤保障。研究制定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开展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单位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开展预算决算公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实现方便快捷的电脑派车、手机派车,公务用车易app全覆盖,随时掌控车辆使用动态,公车使用“有迹可循”。建立资产电子管理台账,形成资产报表,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实行扫码贴条,保障机关运转的同时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国产化OA系统运维保障,完成普洱市OA系统跨池迁移工作,定期对重点网站和服务器进行木马、病毒查杀,入侵检测,后门检测以及漏洞查补,防止被黑客利用,保证网络运行安全,确保全市党政机关正常办公。

10、全面涵养政治生态。以创建清廉机关暨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培育点为抓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从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用好“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成果,聚焦重要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提示提醒,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让铁规铁纪成为办公室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坚持按要求讲授廉政党课,每季度开展警示教育1次,组织参观普洱市廉洁文化主题展1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职工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从思想上固本,从行动上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营造规规矩矩、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干事创业氛围和“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机关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设调研一科、调研二科、调研三科、调研四科、调研五科、调研六科、调研七科、综合科(公务协调科)、总值班室、机要文书科、信息和议案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科(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行政科、督查调研科,共15个科室。所属单位1个,普洱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

2.普洱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下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

年末其他人员0 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 人。年末学生0 人。年末遗属5 人。

当年变动情况为退休3人,调入9人,新招录1人,调出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PF0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PF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33,636,558.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26,416.19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42.39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582,879.13元,下降28.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593,021.52元,下降28.7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10,142.39元,增长100.00%。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已全面完成机构改革,根据办公室“三定”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划转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分职工,人员经费减少,将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职能职责实施的项目划转,项目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划拨“三代”手续费纳入其他收入预算安排收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33,636,558.58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7,871.13元,占总支出的57.22%;项目支出14,388,687.45元,占总支出的42.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582,879.13元,下降28.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50,795.50元,下降11.29%;项目支出减少11,132,083.63元,下降43.6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已全面完成机构改革,根据办公室“三定”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划转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分职工,人员经费减少,将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职能职责实施的项目划转,项目经费减少,故与2022年相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47,871.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73,981.13元,占基本支出的89.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3,89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88,687.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开展情况

支出金额(元)

 1.办公室综合业务工作经费

1.承办省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委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2.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办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3.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4.研究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5.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级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6.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7.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8.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10.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市级部门提供信息服务。11.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12.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13.管理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机构。14.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167,273.60


2.2022年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运维经费

保障网管中心的普洱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公文交换和办公业务协同OA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和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管理,行政中心市委市政府弱电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正常推进。

1,686,336.43


3.春节慰问驻普有关单位活动专项经费

体现党和政府对驻普12家单位的关心关怀,过上一个欢乐喜庆、幸福祥和的春节。

600,000.00

4.普洱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建设经费

一是对市政府办公室4、6楼小会议室功能优化升级,将四楼党群活动室投影仪更换为智慧平板大电视,分别在6楼小会议室和会客厅新增1台智慧平板大电视,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播放PPT、视频等多媒体会议资料。二是新增1套无纸化会议系统,包括20套会议终端(含平板电脑、会控软件)和1台服务器,主要解决会议终端不足和不能在其他会场召开无纸化会议的问题,降低办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采购一批平板电脑和语音转写本,主要用于日常办文和会议记录,提高办文办会效率。四是采购1台视频会议终端,与现有的会议终端形成一主一备,增强设备冗余能力,提高会议服务保障能力。

1,000,000.00


5.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转经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运转经费用于保障聘用劳务派遣23人的1-3月份工资,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449,291.00


6.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运维经费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子政务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牵头制定全市电子外网政务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并督促落实;参与、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规划、组织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构架和网络平台;负责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相关应用平台的建设、运维、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的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建设,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建设信息资源库;负责市直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用户的安全认证、用户标识和密码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立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指导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电子政务外网相关的技术培训、应用推广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涉及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涉密网);负责建设和管理市本级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并指导各县(区)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的应用和管理。

6,281,986.90

7.个人所得税委托代扣手续费结余资金

提高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效率、以及根据市政府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

10,142.39


8.办公室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补助资金

1.承办省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委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2.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办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3.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4.研究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5.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级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6.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7.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8.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10.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市级部门提供信息服务。11.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12.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13.管理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机构。14.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30,010.43


9.2022年办公室综合业务工作经费

负责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议活动组织、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等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坚持改革创新,奋力开创新时代办公室,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客观、可靠的依据;树立“精品意识”,切实增强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优化整合信息收集报送渠道,突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217,163.57


10.2022年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及绿化改造会议服务提升项目经费

为切实做好行政中心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提升公共会议室的保障服务质量,提高行政中心绿化水平,根据中共普洱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2021年5月14日第6次(扩大)会议纪要,对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配套设备进行维修更换。

46,500.00


11.2022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应诉工作经费

落实依法治市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和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建设法治普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50,000.00


12.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行政应诉工作经费

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工作等。承办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法律事务,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应诉和有关民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及论证等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法律文书和市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承办省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县(区)政府、市级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关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工作;草拟市政府关于撤销或者改变违法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组织清理并汇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599,965.73

13.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委组织部牵头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3〕116号、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关于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普组请〔2023〕28号和《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省人才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意见》,省财政厅下达普洱市2023年度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42.1万元,拟分配市政府办2.4万元。庄伟同志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24,000.00

14.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引进人才2名,2021年引进人才3名,2022年引进人才2名。给予每人5万元的安家费,分5年付清,每年补助1万元。新进人才当年补助交通费300元。

70,600.00

15.出访老挝、泰国、越南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及2023年3月省委书记王宁出访越南、老挝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化中老铁路及中泰铁路(建设中)节点城市间的协调发展,谋划储备“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沿线产业开发、市场主题培训”重点项目。拟组成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担任团长,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洱市代表团于2023年6月26日-7月5日赴老挝、泰国、越南开展友好工作访问、对接友诚交往、洽谈经贸合作,调研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发展情况等。市长出访老挝、泰国、越南执行友好工作访问、洽谈经贸合作等任务费用。

55,783.00


16.打击走私工作综合经费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政府打私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打击走私工作会议、文件和批示精神。2.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3.负责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建立反走私领域诚信守法体系建设工作。5.负责协调全市各打私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6.负责研究本市打击走私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并负责起草有关政策和法规等有关文件。7.负责全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并负责组织召开各类打私工作会议。8.负责掌握全市走私、贩私动态及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按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开展打击走私工作的情况及动态,重要情况随时汇报。9.负责协调和督办打私职能部门对走私大、要案件的查处情况,对走私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渠道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及时协调有关地区和打私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同时要大力宣传反走私斗争取得的成果,并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10.负责建立反走私责任制,对反走私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反走私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得的地区、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11.负责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打私办对我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和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做好督办和自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打私职能部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之中。12.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打私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99,234.40


17.市政府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通知》(普组通〔2015〕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直各单位离退休党支部数和党员数核拨党建工作经费,鼓励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各项工作。

400.00

18.思茅区逸夫中学附属学校(专门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办学经费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号)精神,在普洱市内建立专门学校,教育矫治普洱市内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使其成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负担,增强群众安全感。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意安排思茅区逸夫中学附属学校(专门学校)2023年办学经费100万元。该项目指标未下达至本部门。

0.00

19.景谷县第二中学补助资金

因整合教育资源,景谷县将原边江中学、永平镇中学并入景谷县第二中学,现景谷县第二中学有一条长300米、宽8米的道路横穿校园,学生需通过该路段往返就餐、上下课,每天通行学生超过3000人次,因道路车流量较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景谷县拟对该路段土地进行征收。为帮助景谷县第二中学尽快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推动景谷县教育发展,市人民政府同意给予70万元资金给予支持。该项目指标未下达至本部门。

0.00

20.办公室综合业务工作经费补助资金

1.承办省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委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2.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办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3.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4.研究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5.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级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6.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7.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8.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10.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市级部门提供信息服务。11.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12.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13.管理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机构。14.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该项目未下达指标。

0.00

项目支出合计数

14,388,687.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26,416.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减少13,593,021.52元,下降28.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已全面完成机构改革,根据办公室“三定”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划转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分职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将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职能职责实施的项目划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支出减少,故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62,46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9%。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10,315,709.62元,占总支出的30.68%,其中:基本工资3,640,476.00元,津贴补贴3,743,648.62元,奖金1,894,554.00元,绩效工资1,037,031.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4,728.28元,占总支出的32.24%,其中:办公费1,080,538.94元,印刷费116,813.00元,水费21,783.55元,电费26,906.67元,邮电费42,603.40元,物业管理费329,478.90元,差旅费1,814,953.71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5,783.00元,维修(护)费3,087,065.72元,租赁费110,190.00元,会议费241,474.00元,培训费51,403.00元,公务接待费38,598.00元,劳务费1,399,291.00元,委托业务费288,000.00元,工会经费161,168.00元,福利费161,16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093.92元,其他交通费用1,514,305.1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110.30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4,600.00元,占总支出的2.07%,其中:生活补助600,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00.00元;(4)资本性支出4,707,423.00元,占总支出的14%,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1,791,523.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430,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85,9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3,00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3,184.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9,533.6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219.39元,行政单位离休费支出435,380.00元,抚恤金支出204,461.60元,生活补助支出2,297,543.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83.7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2,86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19,236.6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87,396.9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86,231.23元,医疗费补助支出27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8,0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601.00元,决算为211,474.9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5,78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38%;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600.00 元,决算为117,093.92 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37%,完成年初预算的8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1.00 元,决算为38,598.00 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25%,完成年初预算的52.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598.00 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601.00元,支出决算为211,47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57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600.00元,决算为117,093.9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1.00元,决算为38,5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及2023年3月省委书记王宁出访越南、老挝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化中老铁路及中泰铁路(建设中)节点城市间的协调发展,谋划储备“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沿线产业开发、市场主题培训”重点项目。拟组成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担任团长,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洱市代表团于2023年6月26日-7月5日赴老挝、泰国、越南开展友好工作访问、对接友诚交往、洽谈经贸合作,调研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发展情况等。追加2023年预算安排市长出访老挝、泰国、越南执行友好工作访问、洽谈经贸合作等因公出国(境)费用55,783.00元。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7,052.69元,增长6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5,783.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与2022年相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60.69元,增长3.68%,与2022年保持一定水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109.00元,增长235.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及2023年3月省委书记王宁出访越南、老挝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化中老铁路及中泰铁路(建设中)节点城市间的协调发展,谋划储备“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沿线产业开发、市场主题培训”重点项目。拟组成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担任团长,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洱市代表团于2023年6月26日-7月5日赴老挝、泰国、越南开展友好工作访问、对接友诚交往、洽谈经贸合作,调研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发展情况等。追加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市长出访老挝、泰国、越南执行友好工作访问、洽谈经贸合作等因公出国(境)费用55,783.00元。二是疫情结束后,上级各部门赴普洱开展调研、考察频次增加,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均增加,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及2023年3月省委书记王宁出访越南、老挝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化中老铁路及中泰铁路(建设中)节点城市间的协调发展,谋划储备“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沿线产业开发、市场主题培训”重点项目。拟组成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担任团长,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洱市代表团于2023年6月26日-7月5日赴老挝、泰国、越南开展友好工作访问、对接友诚交往、洽谈经贸合作,调研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发展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部门赴普洱开展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3,890.00元,比上年减少24,421.30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已全面完成机构改革,根据办公室“三定”方案开展各项工作,部分职能职责划转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随机构改革划转,故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零星修缮工程、货物和服务,包含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零星修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区域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36,849,522.60元,其中,流动资产584,424.38元,固定资产25,520,802.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744,295.9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873.3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7,193.68元,固定资产减少762,565.00元,无形资产增加455,49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划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36项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853,820.00元,累计折旧855,071.52元,账面净值998,748.4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0项,账面原值3,647,06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1

36,849,522.60

584,424.38

25,520,802.27

0

1,717,865

0

23,802,937.27

0

0

10,744,295.9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6,61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0,84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5,77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8,71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1,255.00元。

2023年度,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三、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501111

  
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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