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国相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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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国相 兼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相衡 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庆波 任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家华 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柯璇 任市医保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劲华 任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瑾 任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局长。 赵 根 任市检验检测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俊海 任市农科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段林灿 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龙世荣 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家祥 免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罗恒林 免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陶 军 免去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海燕 免去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张丕生 免去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局长职务。 雷启学 免去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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