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葛雄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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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葛雄伟 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动办主任,免去市河长办主任职务。 罗中文 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李其华 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熊 磊 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斌 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孔 辉 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江 磊 兼任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免去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 睿 任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王海铭 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瑾 兼任景谷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姜东华 任市检验检测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沈林灵 任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春荣 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动办主任职务。 马 永 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 军 免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国动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陈 伟 免去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杨丽春 免去市外办副主任职务。 肖德兵 免去市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李芳延 免去市医保中心主任职务。 杜加明 免去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罗正刚 免去市检验检测院副院长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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