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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波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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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 波 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东梅 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秦递武 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宜倢 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涛 任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起计算。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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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波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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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 波 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东梅 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秦递武 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宜倢 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涛 任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起计算。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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