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涛 任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免去市政府督查室督查员职务;
李开福 任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免去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职务; 石卫东 任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