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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郝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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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郝 亮 任市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亚辉 任市公安局训练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林 礼 任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刀继民 任市国家建设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冰 任普洱财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 氢 任普洱技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 江 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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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郝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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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郝 亮 任市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亚辉 任市公安局训练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林 礼 任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刀继民 任市国家建设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冰 任普洱财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 氢 任普洱技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 江 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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