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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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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 杰 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兆 任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春华 任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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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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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 杰 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兆 任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春华 任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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