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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新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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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新民 任市扶贫办副主任(挂职)。
杨 波 任市扶贫办副主任(挂职)。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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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新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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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新民 任市扶贫办副主任(挂职)。
杨 波 任市扶贫办副主任(挂职)。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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