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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周会国等六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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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周会国等六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普政任〔20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周会国等六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会国 任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普洱市能源局局长; 周晓瑜 任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李国清 任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江 任普洱市社会保险局局长; 岩晓丹 任普洱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马文西 任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9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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