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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永等七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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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永等七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普政任〔20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永 任普洱市接待处处长; 张 明 任普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任; 郑 鹏 任普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一年); 王俊勇 任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伟 任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在佳 任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松 任普洱卫生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4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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