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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晓东等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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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晓东等 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2016〕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林晓东 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三年); 蔡俊春 任市发改委副主任(挂职三年); 张国权 任市扶贫办副主任(挂职三年); 鲁 巍 任市扶贫办副主任(挂职二年); 夏文军 任市招商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刘丽春 免去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李兴平 免去市国资委副主任职务; 江菊旺 免去市政府市长助理职务(挂职期满); 沈 杰 免去市发改委副主任职务(挂职期满); 唐志群 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挂职期满); 张茂峰 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挂职期满); 沈 昕 免去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方晓娟 免去市信访局信访督查员职务,辞去公职。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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