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继宏等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继宏等七位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20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 刘继宏 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江 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海英 任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晟源 免去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施文艳 免去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承新 免去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兴平 免去市国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8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