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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袁建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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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袁建勋 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 杰 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杨 坚 任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
李应雄 任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伟 任市林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9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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