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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10-26   作者:市政府办 点击数:  
 索引号:  1001-/2022-1026003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发布日期:  2022-10-26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政办发〔2022〕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普洱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7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为目标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普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规模化发展以建设集中式规模化供水工程为抓手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强化水源保护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着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及供水质量  

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要求合理确定水源水厂厂址管网布置取水方式供水规模和净水工艺等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标准化建设  

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水价改革为引领建立合理稳定的回报机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  

企业化管理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健全供水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智慧化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城乡供水服务资源为用水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实现供水服务“零距离”供水管理“全覆盖”用水诉求“全响应”  

(三)总体目标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通过“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服务”,构建工程保障网、数字信息网、管理服务网,建立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平台,打造具有普洱特色的城乡供水“三网一平台”,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  

2022年底前以县域为基本单元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和供水运营企业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启动一批项目建设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一县一张网”  

重点任务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包含整合存量供水资产新建工程重点实施水厂新建工程管网延伸工程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水源保障工程、数字化工程20222024,全市拟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10涉及10个县(区),服务人口82.1万人  

(一)水厂新建工程  

现状水源稳定但水厂供水尚未覆盖的区域通过新建规模化标准化水厂改造或新建输配水管网最大限度提高水厂供水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解决农村供水水质保障率不高的问题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拟新建水厂142  

(二)城镇管网延伸工程  

状水源稳定水厂供水有富余的城镇供水工程采取管网延伸联网等方式供水范围最大限度覆盖城市或集镇周边农村人口形成城乡联通区域互通的城乡供水格局,拟实施城镇管网延伸工程项目,新建供水、配水管网11119.04公里  

(三)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  

现状水源稳定但供水规模较小水处理工艺落后的水厂实施改扩建及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水厂服务保障能力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配工艺先进管理科学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拟实施水厂改扩建工程10件。  

(四)水源保障工程  

现状水源保障程度不高的区域通过新建或扩建水库建设引调水工程或水系连通工程并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水厂及输配水管网有效解决区域内水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提升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确保城乡供水水源水量稳定水质可靠,拟新建、改建小型水库、坝塘26  

(五)数字化工程  

按照统一建设分级应用的原则,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提供实施数字化工程的有关资料,配合省级立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智慧化应用系统,共同构建“水源水厂水池管网用水户”数字工程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  

保障措施  

(一)加快水价改革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1.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的水价和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水源工程有偿供水将项目投融资成本列入供水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经测算确需调整水价的应及时调整到位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可分步调整到位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2.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统筹配置水源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并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停止取用一般地下水拆除或者封闭地下水取水设施实现供水主体统一管理  

3.建设智慧化供水服务网实行11表收费鼓励实施预付水费奖励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统管”的水费收缴机制实现水费收缴全覆盖  

4.落实农村水价补贴政策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由县级政府统筹给予补贴确保补贴政策落实落地  

(二)整合存量资产助推降本增效  

1.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一供水主体多措并举整合存量资产。盘活收益较好增长潜力较大的存量水源和供水项目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国有水厂原则上可由供水主体采取市场竞争方式获取特许经营权;国有参股民营集体所有的存量水厂在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各级政府依法进行收购推进区域内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增投资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2.积极推进以城带乡城乡融合落实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职能职责推进农村供水智慧管理和服务实现城乡供水集中管控规范服务标准管理  

3.试点先行开展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按照“条件成熟先行先试”的原则开展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试点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三)突出两手发力保障资金落实  

1.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两手发力做到责任主体在政府筹资主体在市场建管运营主体在企业的一体化发展模式按照项目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设。  

2.充分发挥级投资主体在水网建设中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参与并推动项目实施落实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的资本金  

3.根据项目融资实际确需增加项目资本金的可由各出资人按股比增加资本金或引入央企省属国企等社会资本力争项目资本金达到总投资的30%以上  

4.市场化引入的投资主体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统筹存量及新建供水项目资产收益市场化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各县积极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1.落实各级有关部门职责。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的实施指导县(区)水务局编制县级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同市水务指导协调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项目立项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开展成本核算、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推进水价改革。市财政局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指导各县(区)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地优先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市生态环境负责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配合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按照云南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根据监测结果对饮用水水质提升提出意见建议。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级投资主体开展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社会资本方切实发挥好水网建设中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参与并推动项目实施。  

2.落实属地各级政府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应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等规划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的城乡供水工程水价和水费收缴制度并严格收费加强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运行监管实现工程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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