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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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 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普政发〔2016〕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张尧贵同志 负责政法维稳等工作。 主持市公安局(市禁毒办)工作,分管市司法局。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联系武警普洱市支队、市公安边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思茅港边防检查站、勐康边防检查站,普洱监狱。 市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关系为:李鸿—张尧贵。 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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