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的决定 | ||||||||||||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16年,全市各族人民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决定对3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勇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真正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深入推进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名单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2016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3个
(一)宁洱县先进群体(4人)
李云荣 男 哈尼族 宁洱县德安乡曼达村李子组
白文军 男 哈尼族 宁洱县德安乡曼达村平田组
那富华 男 哈尼族 宁洱县德安乡曼达村双台组
白文龙 男 哈尼族 宁洱县德安乡曼达村双台组
(二)镇沅县先进群体(4人)
杨安振 男 傣族 镇沅县供电有限公司按板镇供电所职工
杨正华 男 汉族 镇沅县供电有限公司按板镇供电所职工
查 云 男 汉族 镇沅县供电有限公司按板镇供电所职工
潘 兵 男 彝族 镇沅县供电有限公司按板镇供电所职工
对以上作出重大贡献的宁洱县、镇沅县2个先进群体,分别授予“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3万元。
(三)墨江县先进群体(2人)
段春梅 女 哈尼族 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
白云辉 男 哈尼族 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
对以上作出较大贡献的墨江县先进群体,授予“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万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人
毕庆华 男 哈尼 思茅区南屏镇曼联村柏枝寺小组
金明忠 男 彝族 景谷县凤山镇文海村河湾村民小组
何朝贵 男 彝族 景谷县益智乡芒迁村碾得村民小组
陈尼嘎 男 佤族 澜沧县安康乡糯波村龙塘一组
对以上4名人员,分别授予“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