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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名单的通知
2024-08-0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1/20240801-00001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8-01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政办函〔2024〕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0996号)等要求,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工贸、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24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将《普洱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督办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审查,并按程序报市安委会摘牌销号。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要适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及验收。


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名单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31

  
附件【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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