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澜沧旺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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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对澜沧旺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验收,经审核,澜沧旺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符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验收条件。经征求省农业农村厅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同意设置澜沧旺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市人民政府给予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定点屠宰代码A30070902)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确认澜沧旺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请澜沧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等有关要求,足额派驻官方兽医,依法依规开展屠宰检疫,加强对澜沧旺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入场生猪查证验物、肉品品质检验、动物疫病防控、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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