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实现机构改革后部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协调机制,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整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38家市级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保留的权责清单事项予以公布。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防止权力行使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权责清单管理部门要及时将调整后的部门权责清单在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平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同时,要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职责变化,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实现权责事项的动态调整和及时更新,确保权责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