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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情况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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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思政办发〔2005〕160号)、《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思政办发〔2007〕13号)等文件的要求,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依法行政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全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严格依法办事,行政行为日渐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二是制度健全,措施有力;三是《纲要》宣传、学习和培训考试工作成效明显;四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五是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和法制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另外,通过2007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我们发现当前我市行政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县(区)和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措施不到位;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市、县(区)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重业务、轻执法,执法意识、质量和水平偏低,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四是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与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普遍不相适应;五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资料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低。 通过对2007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全市10县(区)人民政府中,墨江县、澜沧县、景谷县、景东县人民政府为优秀,宁洱县、镇沅县、思茅区、西盟县、江城县、孟连县人民政府为良好。市直40家行政执法单位中,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粮食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档案局、市民政局(含老龄委)和市无线电管理处14家单位为优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保密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市地震局、市司法局、市经委(含中小企业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宗局、市人防办、市林业局、市外事办、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市移民开发局、市科技局(含知识产权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残联等25家单位为良好;市国土资源局因法定代表人违法受刑罚追究,评定为及格。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研究、分析并解决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切实抓好2008年行政执法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及和谐普洱作出更大的贡献。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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