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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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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普政发〔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8年,全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的2008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经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澜沧县人民政府等10个县(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普洱贡献力量。 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名单 附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劳动和社会 保障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名单
一、一等奖(2个) 澜沧县人民政府 镇沅县人民政府 二、二等奖(5个) 孟连县人民政府 景东县人民政府 思茅区人民政府 景谷县人民政府 江城县人民政府 三、三等奖(3个) 西盟县人民政府 墨江县人民政府 宁洱县人民政府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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