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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情况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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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 考核工作的情况通报 普政发〔2009〕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普洱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经组织评议考核,现就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优秀单位:墨江县、西盟县、思茅区、宁洱县人民政府,市地震局、市粮食局、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含老龄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息产业办、市保密局、市体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计生局、市文化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含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行政执法良好单位:澜沧县、景谷县、镇沅县、景东县、江城县人民政府,市民宗局、市残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广电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经委(含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市旅游局、市人防办。 三、行政执法基本合格单位:孟连县人民政府。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工作领导,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切实抓好2009年行政执法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及和谐普洱作出更大贡献。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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