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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普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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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普洱市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普政发〔2009〕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普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审议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锦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童书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段发彬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陶 磊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刘新成 市卫生局局长 何世坤 市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 雷朝荣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江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安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谢燕波 市编办专职副主任 罗景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郭 璟 市卫生局副局长 纪永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利波 市发改委副主任 牛豫锐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骏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策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啟华 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云双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邱继东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侯 劲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姜振宁 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副主任 杨黔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刘成勇 市总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马利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景军、郭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健、史丽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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