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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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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普政发〔2009〕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的决策部署,彻底解决我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普洱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亚林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姜志刚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雷朝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李骏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策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于成刚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罗文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岩 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学文 市医保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岩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农垦普洱分局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全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强对各县(区)开展此项工作情况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彻底解决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相关日常事务,负责对各企业的参保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数据审核工作。 各县(区)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扎实做好统计、审核、申报等各项基础工作。 二○○九年九月五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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