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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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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 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普政发〔2010〕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09年,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调整完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开放引资领域,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引进市外资金69.2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13.18万美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据2009年度全市招商引资质量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思茅区等10个县(区)及工业园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为:一等奖(1个)思茅区人民政府。二等奖(2个)墨江县人民政府、江城县人民政府。三等奖(5个)宁洱县人民政府、景谷县人民政府、澜沧县人民政府、景东县人民政府、镇沅县人民政府。达标奖(2个)孟连县人民政府、西盟县人民政府。贡献奖(1个)普洱市工业园区。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招商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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