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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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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工作的通知
普政发〔2011〕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工作,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和流通,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粮食形势,牢固树立确保粮食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粮食是民生的根本,粮食产业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去年以来,受国际粮价上涨的诸多因素影响,市内粮食市场价格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特别今年来,国际粮价仍然充满不确定性,粮食价格上行压力继续加大,我市主要粮食品种市场价格上升趋势明显,粮食保供稳价任务艰巨。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分析当前粮食供求形势,积极作为,超前谋划,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粮食宏观调控各项工作。 二、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努力保障粮食安全 要牢固树立长期粮食安全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粮补政策,确保扶持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动员广大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大力改造农业基础设施,全面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推广重大科技措施,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防止土地污染和退化,逐步形成高产稳产的标准粮田。严格执行国务院农田耕地保护有关政策,切实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利用气候、耕地条件提高复种指数,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有效增加粮食产量。 三、全面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项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增加各级储备规模,为加强宏观调控、确保全市粮食安全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要保持粮食部门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对稳定,做到工作不脱节、队伍不散、人员不减,确保粮食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切实肩负起粮食流通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格政策,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全力抓好粮食收购。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粮食市场监管、粮食收购、产销合作、落实储备、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等各项工作。 四、建立健全粮油储备应急调控体系 今年以来,国内通胀预期压力大,各县(区)要认真研判本辖区内粮食供求形势,确保粮食供应充足。一是要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 “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核定和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建立健全地方粮食储备体系。我市作为粮食总量基本平衡但主要口粮品种有缺口的地区,要按保持4个月销量规模建立健全地方粮食储备,没有达到这个规模的县(区),要认真研究部署并逐步充实和完善。二是各县(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一定规模的食用植物油和成品粮食储备。三是各承储企业要严格管理各级储备粮,及时轮换,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保证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五、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粮价是“百价之基”,是粮食供求的晴雨表。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粮油价格监测体系,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测与研判,合理布局粮油价格信息采集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粮油价格监测,掌握主要粮油商品生产和供应等情况,密切关注社会粮油购销存量及价格变化,加大监测频率和密度,提高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准确依据。要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粮食、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通力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加强粮食市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深入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坚决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确保粮食价格稳定;突出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搞好粮油库存检查,确保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定期轮换;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六、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 积极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市场。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理顺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权属关系,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继续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规定,把粮食风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足额到位,并及时拨补到粮食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收购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地方储备粮的收购、轮换及军粮供应、救灾救济等政策性业务所需贷款,农业发展银行要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对其他经营性业务所需贷款要区分不同情况,在保证资金封闭运行的前提下,给予贷款支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扭亏增盈考核制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提高国有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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