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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3-0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1/20250304-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04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综合市本级和各县(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本报告。报告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服务企业和群众信息需求

(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市、县(区)11个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2429条,其中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491条。及时发布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和招考招聘等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联动“普洱发布”“普洱融媒”等本级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涉企惠民信息等,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积极向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上级部门网站推送稿件、原创短视频等,公安机关16篇稿件(短视频)的阅读量超过“千万+”、78篇稿件(短视频)的阅读量超过“百万+”;充分发挥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政务信息,形成传播合力。更加注重公众参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现政府工作,邀请市民走进政府、了解政府工作,搭建政民沟通桥梁;做好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预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发布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及时办理回复网民留言,做好政策咨询答复公开。参加省级新闻发布会3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3场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普洱市436个行政机关接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一张网”,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当面申请、邮政寄送申请、政府网站申请、传真申请等渠道畅通;督促邮政企业双签收投递,确保申请和答复及时送达。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第一时间与申请人确认收件、沟通了解申请需求和意图,第一时间与单位内部科室和所属部门、下级单位核实、查找所需信息;建立“事前报告—事中沟通—事后备案”制度,加强与上下级、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共享信息、协同办理;联动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联动行政复议机构和法院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普洱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2件,比2023年增长88%;办理2023年结转5件,累计办结462件,结转2025年办理15件。市本级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思茅区、景谷县、孟连县行政复议18件次、行政诉讼4件次。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普洱市:“四个联动”为依申请公开办理注入新活力》通过云新网刊发、云南网推送,《云南日报》跟踪报道《用心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探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清单化管理。坚持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实行政策文件提级管理,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重要公文“三查”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排版。严格落实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市政府清理废止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性文件3件、修订1件、删减条款1件;县(区)和市直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甄别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1件。“适老化”改进政府公报编排格式和字号、行距,采取电子水印防伪提高电子版安全性,编辑出版《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刊载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51件、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赠阅28800册。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开展智能问答应用探索,为群众提供便捷政策咨询功能;通过接口对接完成12345热线平台与市政府网站互联互通,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593万次,较2023年增加1倍;镇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改版升级,各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均大幅增加。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开设关停、安全监测、检查通报,按季度印发检查情况4期,清理关停政务新媒体33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纳入全国信息报送系统监管政府网站12个、政务新媒体322个。普洱市人民政府获“云岭网安—筑牢防线 护航云网”2024网络安全攻防暨应急演练优秀防守单位;“茶城森警”警务新媒体账号被中央网信办评为“2023年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被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评为“2023年度公安系统创意传播”账号,被云南省委网信办评为“云南省十佳正能量网络”账号;市公积金中心依托政府网站和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构建完成“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为一体的高效便民平台。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按照《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通报约谈制度》规定,按层级分别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工作成效不佳的4个县、4个市直部门和省级交办、网信部门通报存在差错的2个县、3个市直部门进行约谈。市政府派出调研组先后深入10个县(区)、23个乡镇、25个村(社区)、16个市直部门和8家政府公报赠阅企业开展工作调研、督促指导,深入6个县(区)参加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具体指导。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现场办公业务研讨3次,深入10县(区)、7个市直部门、3个行业系统开展业务培训20场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并专题辅导3场次,共参训人员2600余人次;各级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员参与政务公开的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7

1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7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516

行政强制

44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9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1

1

0

0

0

0

4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0

0

0

0

0

0

2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4

1

0

0

0

0

6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4

0

0

0

0

0

1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7

0

0

0

0

0

1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6

0

0

0

0

0

36

(七)总计

461

1

0

0

0

0

4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0

0

0

0

0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8

3

1

18

0

0

1

0

1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普洱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思想认识方面。部分县(区)、部门对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仍然停留在政务公开就是结果发布的认识上,存在怕麻烦不愿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认识偏差,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工作思路方面。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不到位,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底数不清、公开不全面,政策预公开、政策解读不规范、不到位。三是平台建设方面。部分县(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有待加强,栏目规划不合理、设置不规范,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公众获取所需信息不便捷,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文字差错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人员保障方面。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或身兼数职、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或更换频繁、接替人员无法有效衔接工作。下一步,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学习、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推行工作清单化管理二是强化培训指导。坚持工作关口前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方式,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具体指导,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邀请政务公开方面的专家来普洱培训;持续深入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点对点、手把手指导。三是抓实提升整改。按照一年上一个台阶的思路,持续深入县(区)和市直部门调研,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提升。四是加大督促检查。持续深入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督促检查,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依法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普洱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个别申请经与申请人沟通,通过现场查阅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一号楼四楼408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3990082;电子邮箱:pexx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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