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综合市本级和各县(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本报告。报告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服务企业和群众信息需求。 (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市、县(区)11个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2429条,其中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491条。及时发布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和招考招聘等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联动“普洱发布”“普洱融媒”等本级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涉企惠民信息等,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积极向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上级部门网站推送稿件、原创短视频等,公安机关16篇稿件(短视频)的阅读量超过“千万+”、78篇稿件(短视频)的阅读量超过“百万+”;充分发挥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政务信息,形成传播合力。更加注重公众参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现政府工作,邀请市民走进政府、了解政府工作,搭建政民沟通桥梁;做好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预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发布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及时办理回复网民留言,做好政策咨询答复公开。参加省级新闻发布会3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3场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普洱市436个行政机关接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一张网”,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当面申请、邮政寄送申请、政府网站申请、传真申请等渠道畅通;督促邮政企业双签收投递,确保申请和答复及时送达。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第一时间与申请人确认收件、沟通了解申请需求和意图,第一时间与单位内部科室和所属部门、下级单位核实、查找所需信息;建立“事前报告—事中沟通—事后备案”制度,加强与上下级、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共享信息、协同办理;联动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联动行政复议机构和法院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普洱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2件,比2023年增长88%;办理2023年结转5件,累计办结462件,结转2025年办理15件。市本级无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思茅区、景谷县、孟连县行政复议18件次、行政诉讼4件次。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普洱市:“四个联动”为依申请公开办理注入新活力》通过云新网刊发、云南网推送,《云南日报》跟踪报道《用心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探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清单化管理。坚持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实行政策文件提级管理,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重要公文“三查”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排版。严格落实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市政府清理废止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性文件3件、修订1件、删减条款1件;县(区)和市直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甄别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1件。“适老化”改进政府公报编排格式和字号、行距,采取电子水印防伪提高电子版安全性,编辑出版《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刊载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51件、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赠阅28800册。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开展智能问答应用探索,为群众提供便捷政策咨询功能;通过接口对接完成12345热线平台与市政府网站互联互通,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593万次,较2023年增加1倍;镇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改版升级,各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均大幅增加。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开设关停、安全监测、检查通报,按季度印发检查情况4期,清理关停政务新媒体33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纳入全国信息报送系统监管政府网站12个、政务新媒体322个。普洱市人民政府获“云岭网安—筑牢防线 护航云网”2024网络安全攻防暨应急演练优秀防守单位;“茶城森警”警务新媒体账号被中央网信办评为“2023年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被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评为“2023年度公安系统创意传播”账号,被云南省委网信办评为“云南省十佳正能量网络”账号;市公积金中心依托政府网站和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构建完成“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为一体的高效便民平台。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按照《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通报约谈制度》规定,按层级分别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工作成效不佳的4个县、4个市直部门和省级交办、网信部门通报存在差错的2个县、3个市直部门进行约谈。市政府派出调研组先后深入10个县(区)、23个乡镇、25个村(社区)、16个市直部门和8家政府公报赠阅企业开展工作调研、督促指导,深入6个县(区)参加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具体指导。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现场办公业务研讨3次,深入10县(区)、7个市直部门、3个行业系统开展业务培训20场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并专题辅导3场次,共参训人员2600余人次;各级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员参与政务公开的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普洱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思想认识方面。部分县(区)、部门对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仍然停留在政务公开就是结果发布的认识上,存在怕麻烦不愿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认识偏差,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工作思路方面。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不到位,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底数不清、公开不全面,政策预公开、政策解读不规范、不到位。三是平台建设方面。部分县(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有待加强,栏目规划不合理、设置不规范,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公众获取所需信息不便捷,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文字差错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人员保障方面。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或身兼数职、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或更换频繁、接替人员无法有效衔接工作。下一步,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学习、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推行工作清单化管理。二是强化培训指导。坚持工作关口前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方式,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具体指导,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邀请政务公开方面的专家来普洱培训;持续深入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点对点、手把手指导。三是抓实提升整改。按照一年上一个台阶的思路,持续深入县(区)和市直部门调研,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提升。四是加大督促检查。持续深入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督促检查,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依法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普洱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个别申请经与申请人沟通,通过现场查阅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一号楼四楼408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3990082;电子邮箱:pexxgk@163.com)。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