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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1/20240130-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2023年,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350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28条;“普洱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各类信息1424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5场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常态化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各类渠道畅通;通过电话联系、微信沟通等方式,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交流,迅速明确申请人诉求;针对疑难问题,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第三方沟通会商,充分查找政府信息,提高办理效率,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累计受理申请人向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含2022年结转1件),同比下降5%,累计办结75件,结转2024年继续办理1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探索政府信息从制作、获取、保存、处理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制度,联动政府信息制作科室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公文审核印发科室,进一步规范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全年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9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件。全年共编纂出刊《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刊登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40件、政策解读26件,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向全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普洱市10个县(区)人民政府,市、县(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赠阅2.88万册;认真做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宣传推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普洱市政府网站集群系统密码应用改造和软件升级,拓展统一登录、用户空间、智能搜索等功能模块,完成了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完成了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接口对接工作。在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搭建了数字人政策解读功能模块,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建设了卫生健康、供水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披露)平台,集中统一公开(披露)应当强制性公开(披露)的信息。加大对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力度,清理关停整合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关停注销9个、新增纳入38个,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纳入全国信息报送系统监管政府网站12个、政务新媒体338个。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及时交办、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每月对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检查,开展月通报1期,按季度印发检查情况通报4期;制定印发了《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通报约谈制度》,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规范和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单位进行了约谈。组织县(区)有关人员以交叉检查的形式,对各县(区)进行调研督促检查1轮;分别组织县(区)、市直部门有关人员以集中现场办公的形式,对2023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工作质效评估研讨4次。先后深入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西盟县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专题辅导,对景东县、镇沅县、西盟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培训;先后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2次,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领导赴普洱授课1次,参训人员900余人次,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9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3

1

0

0

0

1

7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0

0

0

0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1

0

0

0

1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3

1

0

0

0

1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问题导向,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执行不严格,公开属性标注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二是部分科室对公文“三查”制度执行不严格,市直部门起草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报批以及质量要求不到位。三是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规范性有待提升。四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质效有待提高。五是政务公开人员不足,依申请办理缺少法律专业力量支撑。

面对以上问题,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规范,规范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落实公文“三查”机制,规范审核流程,提升政府信息的规范性。二是加强与政府信息制作科室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公文审核印发科室的联动,将信息公开工作关口前移,推进政府信息从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三是通过工作例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信息公开交流会等,加强科室人员特别是调入人员和新入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制度规范,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工作规范。四是坚持政府开放活动与政策宣讲、解读、评价相结合,邀请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政策访谈,拓展政民互动活动,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促进政策解读走深走实。五是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提速,全面提高回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一号楼四楼408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3990082;电子邮箱:pexx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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