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4年三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二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二季度检查发现的1个不合格网络、3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政府网站检查情况。三季度,普洱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2个,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个(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1.7%。 (三)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三季度,普洱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21个,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3个,总体合格率为99.1%。 (四)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三季度,在“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中无网民留言;“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受理网民留言1条,已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办结率100%;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政民互动”栏目共受理咨询投诉117条,无超时回复的情况。 (五)政策解读检查情况。三季度,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共发布文字解读22件、图文解读18件,解读材料均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 (六)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三季度,市直部门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共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不含公示公告类信息)133件(详见附件4)。 (七)“普洱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开展情况。三季度,宁洱县人民政府、孟连县人民政府和市茶咖发展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上线“普洱政风行风热线”访谈6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含“热线”和留言)55件,上线嘉宾均作了现场解答或及时在节目后进行督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检查发现,存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个别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的情况,如“孟连县人民政府网”;部分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固定表述错误的情况,如“江城县人民政府网”,“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孟连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政策解读回应方面。检查发现,存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规范问题。部分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未严格落实同时发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编制说明)和及时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信息要求。 (三)平台建设方面。检查发现,存在栏目动态更新不及时问题。政府网站个别部门频道栏目存在更新超期的情况,如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动态”栏目;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内容更新超期的情况,如“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四)组织保障方面。检查发现,存在2023年考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位问题。部分单位存在工作推进不力,按照《普洱市2024年政务公开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整改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存在要素不全、按目录所列内容公开有关信息不规范、不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内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并结合职能职责、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调整等情况,对公开目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二)做好平台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定期梳理网站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要准确掌握政务新媒体开办情况,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工作,对无力运维、功能相近、关注度不高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建立集约高效管理机制;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披露)平台”管理工作,避免出现新的“僵尸”页面。 (三)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利用平台现有的错敏词检测功能,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检测审核,要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决杜绝公开涉密、敏感信息,坚决杜绝固定表述错误、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 (四)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检,重点检查政务新媒体账号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等,确保差错信息等问题第一时间整改、栏目信息第一时间更新。 (五)提升解读质量。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把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谋划、同步安排,积极采用政策问答、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强政策解读,精准传递政策内涵和释放政策信号。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被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含电子版)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罗皓丹,3990082,邮箱:pexxgk@163.com)。 附件:1.2024年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2024年三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4年三季度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4.2024年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4年7月1日—9月19日 附件2 2024年三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4年7月1日—9月19日 附件3 2024年三季度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4年7月1日—9月19日 附件4 2024年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4年4月1日—6月19日(不包含公示公告类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