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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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3年二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一季度检查发现的1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3个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2023年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普洱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12个,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个,总体合格率91.7%。
(三)2023年二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经对全市在运行的339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测,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个(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9.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检查发现,个别单位依然存在政府网站栏目应更新未更新,如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政府办文件”栏目存在超一年内容未更新的情况;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超两个星期内容未更新的情况,如“宁洱司法”抖音号。
(二)解读发布不规范。检查发现,部分单位的政策解读未与政府网站发布的政策性文件相互关联,或关联到其他平台,或未将原文全文转载到本部门栏目中,如市公安局发布的政策解读《年轻人关心的这些事,政府工作报告里这样说》、市信访局发布的政策解读《图解2023年普洱市信访工作》。
(三)审核把关不严实。检查发现,个别网站发布的信息中包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如“宁洱县人民政府网”。
(四)问题整改不及时。检查发现,部分政府网站对严重表述错误整改不及时,如“景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 政策解读检查情况。检查发现,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多元化形式解读较少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栏目建设。各县(区)要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优化网站功能,完善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杜绝栏目不规范或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发生;持续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读网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确保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市直各部门应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及时、合理规划本部门栏目,对已无内容更新或需要与其他栏目整合的,应及时按流程关停、整合。
(二)加强内容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目录公开政府信息并动态更新;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加强信息公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回头看”,确保重要政务信息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发布。请各县(区)各部门对公开发布的公文类政府信息进行逐一自检自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开发布的公文规范标识公开属性。
(三)加强政策解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要求,健全完善解读机制,规范解读程序,将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协同推进,规范政策解读发布,提高政策解读质效;请各县(区)各部门逐一检查政策解读栏目,确保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并确保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或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
(四)加强审核把关。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压实审核校对和保密审查,坚决杜绝不应通过互联网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含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个人信息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上公开,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五)加强清理整合。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加强备案管理,建立全面准确的基本信息库;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等信息需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有序开展清理整合,确保基数一致、数据统一,对新增、注销的新媒体账号要及时在“普洱市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进行新增、注销,确保数据同步、无遗漏。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单位,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含电子版)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罗皓丹,3990082,邮箱:pexxgk@163.com)。
附件:1.2023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2023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3年二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4月1日—6月10日
附件2
2023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4月1日—6月28日
附件3
2023年二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府政务新媒体名单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4月1日—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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