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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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四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2年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2年三季度检查发现的1个不合格政府网站、6个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2022年四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普洱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12个,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个,总体合格率91.7%。
(三)2022年四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经对全市在运行的301个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测,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5个(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8.3%。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依然存在。检查发现,个别单位依然存在栏目应更新未更新,对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情况,如“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动态栏目存在超两个星期内容未更新。
(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未压实。检查发现,个别网站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发布的信息中包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未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如“江城县人民政府网”(江城县民政局)。
(三)政府网站留言办理存在超时问题。政府网站“在线咨询”、“在线投诉”栏目存在超时办理的情况,如,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存在未按时办结留言。
(四)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内容严重表述错误或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情况。检查发现,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整改不及时的情况,如,“镇沅警方”、“普洱警方”今日头条和“普洱警方订阅号”、“普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五)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检查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超两个星期内容未更新的情况,如,“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主办责任,按照常态化监管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决杜绝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发布的情况。
(二)持续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优化网站功能,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读网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杜绝栏目不规范或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规范办理、及时回复留言。请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留言办理,及时回复“在线咨询”和“在线投诉”留言,规范“处理中”的回复内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留言,请在“回复内容”中注明“办理科室、承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预计完成时间”四要素,方便网民知晓办理情况。
(四)认真做好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请各县(区)、市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1月23日前将《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报市政府办公室,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单位,于2023年1月13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含电子版)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罗皓丹,3990082,邮箱:pexxgk@163.com)。
附件:1.2022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2022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2年四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府政务新媒体名单
4.2022年四季度政府网站留言办理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2年10月1日—12月29日。
附件2
2022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2年10月1日—12月29日。
附件3
2022年四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2年10月1日—12月29日。
附件4
2022年四季度政府网站留言办理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2年10月1日—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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