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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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1年四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1年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1年三季度检查发现的14个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2021年四季度政府网站普查情况。普洱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2个,经普查合格率100%。
(三)2021年四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1年四季度对全市在运行的279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常态化监测,不合格14个(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4.9%。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对发现的敏感词、错别字未及时整改。部分单位未对“普洱市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和省级监测平台监测到的问题及时整改。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市搬迁安置办。
(二)政府网站未按照要求规范设置栏目。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普遍存在未按照要求规范设置“规范性文件”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未公开本级政府及各部门、所属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栏目未完整公开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等信息。
(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不够。检查发现部分县(区)、单位所管理的政务新媒体依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如,“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长期不更新、“悦力所”微信公众号对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个别县(区)、部门对政务新媒体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存在漏报、误报,以及随意开设、变更、关停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主管职责。各县(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统筹推进、指导监督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出现“失管脱管”的现象,对反馈的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整改。
(二)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管。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运维和内容更新。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通知》要求逐项排查,规范设置栏目,补齐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准确、规范,严禁出现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情况。同时,做好重点稿件、转载信息的校对和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的力度,坚决杜绝网络安全、网络负面舆情等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好主管主办责任,按照常态化监管的工作要求,逐一核查本县(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对“僵尸”账号要坚决清理;对长期不更新、互动差、用户少、实效差的,要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切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要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和注销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的单位,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含电子版)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罗皓丹,2189636,邮箱pexxgk@163.com)。
附件:1.2021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2021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1年四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
附件2
2021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1年10月1日—12月25日
附件3
2021年四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府系统
政务新媒体名单
注:数据采集时间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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