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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0-10-23   作者:市政府办 点击数:  
 索引号:  1001-/2020-1023003  公开目录:  政府网站监测通报  发布日期:  2020-10-2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及云政办函〔2017171号、普政办函〔20175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第季度普洱市政府网站运行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季度,共组织开展3轮政府网站普查。截至930日,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网站12通过监测合格11个,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严重表述错误)判定为不合格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一些县(区)、部门仍未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有的县(区)、部门督促整改工作不到位,一些单位多次被通报后仍未进行整改,反映出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特别是宁洱县人民政府202019月全市政府网站监测通报中被通报7次,且整改落实并反馈有关情况

(二)日常监管运维不到位一些县(区)、部门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未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发布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读网监测机制落实不到位导致“内容不更新”、“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网民互动不及时一些部门对社会网络媒体关注度低回应社会关切不主动、不及时,存在网民留言办理答复不符合时限要求,需经多次催办。

、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主办职责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读网检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和督促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将按相关要求严格扣分 

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压实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责任,坚决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发生。对在同一新媒体平台上开办多个账号的或在不同新媒体平台上开办的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清理整合,对无力运行维护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各主管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落实主管责任,如被上级通报的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严格执行扣分制度。

 要畅通网民互动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动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有序开展网络互动回应。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按期办结并回复交办的网民留言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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