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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0-07-29   作者:市政府办 点击数:  
 索引号:  1001-/2020-0729001  公开目录:  政府网站监测通报  发布日期:  2020-07-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及云政办函〔2017171号、普政办函〔20175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普洱市政府网站运行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二季度,共组织开展3轮政府网站普查。截至630日,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网站12通过监测合格11个,合格率92%1个县级政府网站不合格(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一些县(区)、部门仍未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有的县(区)、部门督促整改工作不到位,一些单位多次被通报后仍未进行整改,反映出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

(二)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一些县(区)、部门未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发布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读网监测机制落实不到位明显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依然突出一些政府网站栏目、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重开设轻管理 ”现象

(三)网民互动不及时一些部门对社会网络媒体关注度低回应社会关切不主动、不及时,存在网民留言办理答复不符合时限要求,需经多次催办的现象。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核、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所发布的信息须做到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信息,坚决杜绝因出现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等引发负面舆情。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制度,按季度通报政府网站运行监测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到位。在日常监测中,要加大对表述错误、错字漏字、空白栏目和栏目不更新的扫描监测,加大预警扫描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要畅通网民互动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动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有序开展网络互动回应。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按期办结并回复交办的网民留言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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