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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8/20260303-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03
 主题词: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6-03-03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洱市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普洱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普洱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⑤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普洱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普洱市地震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拟订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意见和建议;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服务;负责指导群测群防宏观联络员队伍;负责对地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组织调查核实;负责地震震害防御、震害预测以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向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地震局快速上报地震信息;参与收集统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负责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址;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保障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市地震局震灾处置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重点工作概述

1.安全生产方面。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传统重点行业领域与燃气、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高层建筑等新兴行业领域风险交织叠加,2026年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四方责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地下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工贸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电气焊“加芯附码”以及粉尘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指导督促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特种设备、电动自行车等安全监管责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推行 “精准执法 + 帮扶指导” 模式。

2.防灾减灾救灾方面。普洱受气候、地形地貌、地理位置、发展水平等影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严峻挑战,防火期林下可燃物载量大,火源管控难度大;汛期长且多发单点强降雨,近年多地降雨突破历史极大值,除了“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外,九月和十月因强降雨引发灾害需特别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多,滑坡、崩塌、泥石流频发;此外,全年地震活动频繁。针对以上灾害特点,2026年,普洱市将完善建立五级包保防汛责任制度,明确包保责任和叫应方式。认真落实《“1262”“预警叫应+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2468”响应机制,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火源管控,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压紧压实“五个关键人”责任。扎实开展防火宣传、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地震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3.应急管理方面。坚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按照《普洱市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推进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基层队伍、装备、场所建设,提升应急指挥、调度、处置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03辆,年末实有车辆10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0辆。与上年相比增加92辆,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5年新增购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验收入账92辆,其中:统一为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采购车辆84辆,因划转手续暂未完成未划转到各县区,我部门将尽快完成划转处置手续。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989717.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338403.60元,政府性基金5651314.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25401.10元对比增加了5964316.50元,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增加;2.上年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651314.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989717.60元,其中:本年收入16972003.60元,上年结转收入8017714.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72003.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025401.10元对比增加了5964316.50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增加;2.上年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651314.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989717.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989717.60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2003.60,与上年基本支出17007401.10元对比减少了35398.00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下属单位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机构改革划出,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8017714.00,与上年2018000.00元对比增加了5999714.00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项目支出上年结转结余数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12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安排支出670738.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安排支出19863.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事业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1035306.56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财政安排支出8736.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地震局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13382.83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缴纳其他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安排支出465064.67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安排支出128851.93元,主要用于我部门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安排支出280769.84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44541.33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安排支出885931.44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7841963.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财政安排支出2486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普洱市应急管理(本级)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财政安排支出7889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1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2987955.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普洱市地震局人员经费、地震事务运行经费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安排支出6688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普洱市地震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财政安排支出68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普洱市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经费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财政安排支出45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普洱市地震局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经费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7769114.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6年,我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1953000.00元,涉及预算项目1个,其中: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预算1953000.00元,主要用于思茅区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145800.00元、宁洱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160200.00元、墨江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304200.00元、景东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306000.00元、景谷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77200.00元、镇沅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03400.00元、江城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100800.00元、澜沧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302400.00元、孟连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81000.00元、西盟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7200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09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47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62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80339.00元,较上年198589.00减少18250.00元,下降9.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8500.00元,较上年42500.00减少24000.00下降56.4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65人次

原因1.我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有关政策,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0元;2.我部门原下属单位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机构改革划出,公务接待费减少4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1839.00元,较上年156089.00元增加5750.00元,增长3.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839.00元,较上年增加5750.00元,增长3.6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原因:我部门应急抢险任务增加,车辆出险次数增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市级承担150/·人的补助标准,有效保障2026年度全市1082名村(居)民委员会灾害信息员的交通、通补助1953000.00元,确保灾害信息补助经费发放覆盖率100%,灾害信息员通信设备全天24小时畅通,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主动、准确报告灾情,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2.普洱市应急救援队工作经费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1)加强普洱市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水平。(2)加强队伍培训、训练、演练和救援技能技术竞赛等,切实提升全体指战员应急处置能力。(3)按照《矿山救援规程》《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的规定,确保普洱市应急救援队2026年度质量标准化考核达国家三级。(4)为确保队伍主动适应“全时空、全领域、全灾种”的应急任务需要,标准化考核达到三级标准,完成新增人员招录和培训上岗,确保完成队伍国家二级标准化等级创建,不断以队伍标准化等级创建为抓手,以全新思维、全新状态顺势而上,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打造成为新时代“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应急救援铁军,更好地发挥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大应急体系中的中坚作用。(5)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3.普洱市智慧应急雪亮工程普洱市级指挥中心租用项目资金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租用普洱市智慧应急雪亮工程普洱市级指挥中心平台,实现与省厅信息数据的连接,并依托市委政法委综治维稳视频系统实现市级到县区、乡镇、村组的视频联通,横向与政法委、林草局、水务局等单位数据对接,同时通过音视频融合接入系统实现与现有应急指挥车、移动卫星便携站、云视讯等系统的视频接入,有效保障指挥平台全年全天候信息连接畅通,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事故信息,突发事件处置率达98%以上,全面提升普洱市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4.普洱市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市级)资金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2026年底前,为全市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下同)主要生产、生活用房(以下简称农房),合计约54.88万户农房,以及普洱市城乡居民(指当地户籍居民及具有云南省普洱市所辖行政区域暂住资格证明的自然人)和赴云南省普洱市境内开展应急救援和保险勘察理赔工作的应急救援人员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以普洱市为目的地的游客购买地震巨灾保险。

5.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经费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1)不断完善全市的地震监测台网,加强预警项目建设运维,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全力做好全市地震监测台网、信息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的运行维护,提高地震监测能力。(2)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质量管理,为地震监测预报提供连续、完整、准确、可靠的监测资料。(3)不断完善震情会商制度,加大宏微观异常核查落实力度,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不断提高预测预报水平。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93165.00元,与上年5096316.00元对比增加了96849.00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年末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我部门政法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经费、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业务经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经费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委托业务费安排1032800.00元,与上年803300.00对比增加229500.00元,主要原因:我部门本年委托业务费安排包含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93614417.26元,其中,流动资产3317866.07元,固定资产74491158.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37200.03元,其他资产13368223.00元。与上年95942695.0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8277.7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795149.68元;固定资产增加47301341.91元;无形资产增加345244.93元;其他资产增加820315.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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