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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3-1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28/20250314-00007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3-14
 主题词: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200000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前身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心宗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保障急需。业务范围:市级救灾物资的存储、管理、调拨;代储省级救灾物资的管理、维护、调用;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的维护管理;指导各县(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紧紧围绕平时“备得足、储得好、管得住”,关键时“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的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细落实主体责任,彰显服务大局作用,切实管好库存物资,保证物资数量和质量,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切实提高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水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为推动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部门财务总收入8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4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9.63万元,降低9.82%,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长期聘用人员经费31.68万元,未在普财预〔20251号中批复,另文下达,故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9.63万元,降低9.82%,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长期聘用人员经费31.68万元,未在普财预〔20251号中批复,另文下达,故财务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万元,降低2.35%,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预算批复普财预〔20251号中无长期聘用人员经费,该经费另文下达,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项目调整,工作经费7.50万元转入基本支出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0.0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4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大病保险;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922401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1.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

1022499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7.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3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3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重点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6万元,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名称: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46万元,绩效目标是: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正常运转,保证救灾物资储备业务正常有序地开展,检查指导各县区仓库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以尽可能少的资金,足量储备救灾物资,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着力强储备、严监管、添动能、保安全、聚合力,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救灾物资储备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储备中心的灾害救助能力,以积极应对难以预测的重大自然灾害,确保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区。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各种方案,做好进一步的物资储备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年公用经费安排20.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8万元,增长66.66%,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工作经费由项目支出转入基本支出,故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资产总额2,60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1万元,固定资产951.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68.23万元,受托代理资产1,488.0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1.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的是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200111


  
附件【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031404423374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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