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普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普洱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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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普洱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普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重特大事故灾害易发多发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具体措施,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推动各有关方面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坚决做好冬春季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压减一般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云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专项行动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一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车辆船舶“多拉快跑”等突出问题和安全基础薄弱环节,以及今冬明春冷空气活动频繁、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等风险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市级部门下沉县(区)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稳步增长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一)安全生产领域 1.交通运输。重点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高速公路桥隧、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源头监管和学校、体育场馆、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超限运输、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不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等行为。统筹做好春运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铁路、民航及车站、机场、码头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普洱思茅机场、澜沧景迈机场、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普洱车务段、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基础设施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工程施工。重点排查隧道、桥梁、市政等重点工程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重点加强建筑施工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等关键工序安全管理和涉及保温材料的施工作业(包括拆除作业)、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管;重拳打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以及限额以下“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基础设施段、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云南孟连边合区管委会、云南景谷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结合省政府督查室督查和全市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重点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四名一文一传”、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服务机构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基层消防安全等“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重点任务;重拳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人员密集场所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动火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消防救援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燃气。重点排查问题“灶管阀”、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腐蚀泄漏等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重点加强燃气经营站点和气瓶、气灶、管阀等燃气设施安全质量和入户安检等监管;重拳打击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负责〕 5.矿山。重点排查矿山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煤矿采掘接续紧张、隐蔽工作面、瓦斯超限,非煤矿山不按设计施工和开采等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重点加强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落实,强化重大灾害防治;重拳打击私挖盗采、越界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采矿许可证过期仍继续开采等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高危工艺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和涉灾风险;重点加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异常工况处置,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重拳打击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7.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非法违法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化工装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跑冒滴漏,大型起重机械未安装监控管理系统、非冶金桥式起重机作为冶金桥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冶金桥式起重机非法改造安装使用、架桥机主要受力部件非法拼装改造使用、桥门式起重机械限位装置缺失,自动扶梯安全间隙过大,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联锁保护失效,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未按规定检验,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不符合要求,客运索道应急电源“备而无效”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在用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重点问题,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平稳向好态势。〔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8.文化和旅游。重点排查A级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重点加强文化活动、营业性演出等安全管理;重拳打击旅行社未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等行为。加强非A级旅游景区、“野景区”、网红打卡点、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粉尘涉爆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民爆物品、仓储物流、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水利电力、农业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其他有关行业领域,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有针对性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失管漏管。〔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各负有行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省安委会第二次综合督查反馈问题隐患。思茅区、澜沧县2个县(区)要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按期整改销号。各县(区)要将市级部门下沉县(区)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稳步增长和全市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反馈的问题隐患作为本次排查工作的样本,以点带面提高督查的深度和广度。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无法立行立改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各县(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健全一套机制,着力推动常治长效。市安委办要加强跟踪督办“回头看”,做细做实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到隐患见底、风险清零、问题销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出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大跨度建筑物、温室棚舍等重点部位,聚焦交通、旅游、电力、通信等重点领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做好与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对接,科学预置电力、交通等重要设施的除冰除雪装备设备,及时有力应对处置,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对行道树、围墙、铁皮屋等易倒伏物和广告牌、玻璃幕墙、空调外机等易坠落物进行防风加固,做好新闻宣传和避险提示。提升“1262”精细化预报和应急响应效能,及时果断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低标准堤防保护区、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群众,坚决杜绝重大人员伤亡。〔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地震地质灾害。严格落实重特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趋势研判,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严防次生灾害。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关口前移,强化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加强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果断转移地质灾害险情紧迫区域群众,坚决消除和防范隐患威胁。〔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森林草原防灭火。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打击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三张清单、两书一函、一项承诺书”制度作用,严格网格化管理,全面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林区经营单位和“五个关键人”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严防人为因素引发火灾。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突出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实时跟踪和多维监测,加强精准预警和短临速报,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跟进抓好点对点提醒指导。做好火灾扑救各项准备,优化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布防,在重点林区部署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随时做好灭大火、连续灭火和跨区增援灭火准备。加强地方扑火队伍训练演练,全面提升基层森林草原火灾早期处置能力和安全扑救水平。始终把确保人员和重要目标安全放在最高位置,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紧急避险训练演练,严格落实专业指挥和火场全过程管理刚性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精准有序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全面摸排需救助对象,关注低保对象、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需求,科学分配救助款物,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严防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各级救灾款物管理,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及时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实时调度了解重大灾害情况,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报送灾情,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律特点,加强风险研判,结合《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以及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责任分工抓细抓实各项任务要求,及时化解苗头性风险,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坚决稳控全市安全形势。 (二)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升检查的专业性,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防一百次查而无果的走马观花。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措施,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对重大事故灾害隐患逐级进行挂牌督办,实行闭环管理、逐一销号,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并对企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一案双罚”。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风险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严防漏管失控引发群死群伤。 (三)强化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准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内”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完善管用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加强火灾自救、转移避险、地震逃生等专项演练。在高风险区域和敏感时段推动指挥、力量和装备“三靠前”,将资源和力量下沉前置到县、乡两级。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有力处置。做好事故灾害现场处置,强化现场管控,严防发生二次伤害。做好受伤人员及遇难者家属安抚善后工作。科学开展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事故灾害舆情风险向社会安全领域传导。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按月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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