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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自动生成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19
 主题词: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19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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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1.拟订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2.组织拟定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3.制定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政策落实。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4.负责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政策的落实,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上级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6.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2.负责经办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运营和结算管理;负责市属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审核登记、变更登记、转移接续和扩大覆盖面等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管理、拨付。

3.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预警制度,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负责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筹资经办管理、待遇兑现管理等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各项基金的管理工作;开展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协调做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5.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6.按规定做好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工作;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工作。

7.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

8.负责加强内控管理及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完善稽核工作职能,加强内外部稽核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

9.负责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的具体经办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全省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11.负责各县(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业务指导。

12.承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基金监管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基金监管科。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2.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包括:办公室、参保管理科、审核科、结算科、财务科、公共服务管理科、稽核科。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3.普洱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隶属局机关)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2.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

3.普洱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隶属局机关)。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1.抓实“四个专项行动”。全力实施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实现应保尽保,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39.36万人;积极落实医保服务生育支持政策专项行动;着力落实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政策;强力落实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

2.稳慎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成立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全市共印制发放宣传折页121000份、海报2500张,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培训宣讲1663场次、覆盖206861人次。开展风险等级自评,积极应对舆情。

3.提升支付方式改革质量。有序完成2023年度DRG付费清算工作,实行全市门诊费用总额预算付费管理,着力推进DRG付费模式下基金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

4.提升药品耗材集采效益。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提升集采政策覆盖率和执行力,有效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5.提升基金监管效能。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日常专项检查,省级飞行检查等检查整治工作,全市2234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

6.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等服务事项。

7.支持引导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实现“医保+商业保险直赔”,有效缓解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有力提升了全市医疗保障水平。

8.巩固完善群众医保待遇。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10万元,叠加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

1.全力攻坚参保任务,确保目标圆满完成。以实施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和“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为抓手,探索创新宣传方式,聚焦新生儿、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等扩面重点群体,组织开展“敲门行动”,逐人逐户进行宣传行动,全面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政策,实施精准参保扩面。2024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39.38万人,完成省级下达参保目标任务数的100.04%,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2.落实三重制度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好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确保监测对象等人口应保尽保。

3.稳慎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严格按照“调个账、提待遇、扩共济、优服务”的工作要求,配合市局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全市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运行总体平稳。

4.提升支付方式改革质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

推进DRG 付费制度改革,完成了2023年度DRG付费清算工作,提前完成国家、省DRG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

5.稳步推进多层次医保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人民普惠保(普洱)”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赔付5363人次,赔付金额3505.82万元,项目整体赔付率90.98%,有效缓解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6.完善异地就医服务,做好结算清算工作持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稳步提高省内和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

7.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守牢基金安全底线。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跟踪督办、抽查复查、倒查追责,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核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规违法行为。

8.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提升便民服务温度。一是优化经办服务为民便民,完成全市医保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深度融合市、区大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医保对外经办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通办”。二是全面落实全省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以实施综合柜员制“一窗通办”为抓手,调整优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42项,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实现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100%。三是推进医保政务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努力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全力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服务事项,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实现“秒到账”。

9.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提质管理服务效能。高度重视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和内控工作,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系统授权管理、人机审核、双重复核、层级管理、流程管控的行之有效的举措办法,较好确保了医保基金内部运行安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相关的预算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773,953.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3,953.56,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5,426.24元,下降6.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5,426.24元,下降6.75%;本年与上年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共调入2人,在职转退休4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职业年金缴费及抚恤金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比上年减少培训1期、差旅费和培训费用相应减少、DRG委托业务费逐年降低,宣传印刷费减少等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综合后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773,953.56。其中:基本支出6,734,183.12,占总支出的76.75%;项目支出2,039,770.44,占总支出的23.25%;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5,426.24元,下降6.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8,264.43元,增长4.47%;项目支出减少923,690.67元,下降31.17%;本年与上年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共调入2人,在职转退休4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职业年金缴费及抚恤金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比上年减少培训1期、差旅费和培训费用相应减少、DRG委托业务费逐年降低,宣传印刷费减少等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综合后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34,183.1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87,310.26元,占基本支出的91.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6,872.86元,占基本支出的8.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9,770.4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党政人才偹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经费。

医疗保障业务工作经费513,120.28元,主要用于水电费、电话费和印刷等93,998.60元,委托业务费316,000.00元,医保网络运维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6,260.00元,驻村工作补助23,700.00元,医保工作调研和政策培训等差旅费23,161.68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公用经费。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91,537.59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会议培训费323,704.00元,医保工作督导调研、基金飞行检查等平台租车和差旅费126,613.32元,医保政策宣传费55,290.00元,委托业务费232,161.56元,医保专线邮电费40,558.71元,办公和设备购置费等13,210.00元。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

经办各项医疗保险业务专项补助项目经费581,934.57元,主要用于医保网络信息服务费用180,000.00元,开展医保档案数字化升级服务费用30,000.00元,办公费用及医保政策宣传材料印制66,522.95元,缴纳残疾人保障金31,242.83元,聘用人员劳务费15,1985.92元,医保政策培训和基金预决算培训费69,185.00元,医保工作调研和外出学习差旅费等52,997.87元。

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经费123,178.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培训和调研工作差旅费80,000.00元,医保基金政策业务培训和宣传费用43,17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3,953.5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35,426.24元,下降6.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0,14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7%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 %主要用于:一是普洱市医疗保障局用于退休人员补助45,356.8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10,563.84元;缴纳职业年金93,010.80元,缴纳失业保险21,555.80元。二是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23,080.46元(包含缴纳养老保险310,472.16元,职业年金缴费148,021.30元);商品与服务支出910,140.96元(其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114,757.17元,差旅费58,311.87元,维护费180,000.00元,培训费69,185.00元,公务接待费1,125.00元,劳务费151,985.92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39,006.00元,福利费71,847.00元,其他交通费188,57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5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6,437.60元(退休生活补助290,095.60元,独子费350.00元,抚恤金235,992.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4人,调入2人,退休死亡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15,087.3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4%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1%主要用于:一是普洱市医疗保障局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112,868.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6,473.92元,工伤和大病保险10,172.04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04,053.00元,差旅费141,787.40元,会议培训费用331,106.00元,委托业务费518,161.56元,劳务费3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2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162,235.11元,公务接待费8,010.00元,医保政策宣传费55,290.00元,公用用品、水电费、工会费福利费、网络专线和印刷费等242,504.27元,网络维护费30,000.00元。二是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用于缴纳各项保险费和经办医疗保险业务支出,其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64,979.70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99,887.16元,缴纳大病及工伤保险缴20,121.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69,832.46元,差旅费80,000.00元,培训费26,828.00元,宣传费16,3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调入2人,在职转退休4人;二是下达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872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调入2人,在职转退休4,缴纳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39.00元,决算为43,523.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55.00元,下降9.1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150.00,决算为34,388.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01%,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89.00,决算为9,1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99%,完成年初预算的31.4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93.00元,增长3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348.00元,下降57.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348.00元,下降57.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39.00元,支出决算为43,523.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55.00元,下降9.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150.00元,决算为34,388.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89.00元,决算为9,1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接待批次和人次比上年减少8批126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93.00元,增长3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48.00元,下降57.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减少,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8批126人次;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本单位保有公务用车1辆,属于市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划拨的2013年购置车辆,已进入大修及更换零件保养期。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比上年增加。两项综合后比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医保单位赴市级汇报医疗保障事务工作、省内各州市医保工作交流接待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872.86比上年减少36,285.96,下降6.2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召开会议比上年减少1期;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202,761.35元,差旅费26,087.40元,公务接待费1,755.00元,会议费7,40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88.11元,在职人员交通补助287,656.00元,退休经费6,82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811,738.20元,其中,流动资产1,907.81元,固定资产774,450.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379.5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1,980.90,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0,493.56。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87.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87.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87.6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87.66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27,587.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应配套补助资金:此项补助资金由部门列入项目预算,完成绩效目标表填制,市财政单独下达指标,拨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不拨入单位零余额户,单独医保基金决算,不纳入部门决算。

(二)医疗救助资金市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此项补助资金由部门列入项目预算,完成绩效目标表填制,市财政单独下达指标,拨入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不拨入单位零余额户,单独决算,不纳入部门决算。

(三)对下转移项目不纳入单位部门决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301111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910371667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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