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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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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300101000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2、负责经办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运营和结算管理;负责市属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审核登记、变更登记、转移接续和扩大覆盖面等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管理、拨付。 3、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预警制度,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负责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筹资经办管理、待遇兑现管理等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各项基金的管理工作;开展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协调做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5、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6、按规定做好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工作;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工作。 7、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 8、负责加强内控管理及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完善稽核工作职能,加强内外部稽核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 9、负责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的具体经办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全省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11、负责各县(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业务指导。 12、承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包括:办公室、参保管理科、审核科、结算科、财务科、公共服务管理科、稽核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医疗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攻坚参保任务,确保目标圆满完成。以实施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和“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为抓手,探索创新宣传方式,聚焦新生儿、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等扩面重点群体,组织开展“敲门行动”,逐人逐户进行宣传行动,全面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政策,实施精准参保扩面。2024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39.38万人,完成省级下达参保目标任务数的100.04%,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2.落实三重制度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好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确保监测对象等人口应保尽保。 3.稳慎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严格按照“调个账、提待遇、扩共济、优服务”的工作要求,配合市局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全市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运行总体平稳。 4.提升支付方式改革质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 推进DRG 付费制度改革,完成了2023年度DRG付费清算工作,提前完成国家、省DRG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 5.稳步推进多层次医保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人民普惠保(普洱)”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赔付5363人次,赔付金额3505.82万元,项目整体赔付率90.98%,有效缓解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6.完善异地就医服务,做好结算清算工作持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稳步提高省内和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 7.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守牢基金安全底线。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跟踪督办、抽查复查、倒查追责,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核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规违法行为。 8.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提升便民服务温度。一是优化经办服务为民便民,完成全市医保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深度融合市、区大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医保对外经办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通办”。二是全面落实全省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以实施综合柜员制“一窗通办”为抓手,调整优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42项,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实现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100%。三是推进医保政务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努力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全力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服务事项,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实现“秒到账”。 9.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提质管理服务效能。高度重视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和内控工作,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系统授权管理、人机审核、双重复核、层级管理、流程管控的行之有效的举措办法,较好确保了医保基金内部运行安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相关的预算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4,918,824.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8,824.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8,900.35元,下降7.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8,900.35元,下降7.50%;本年与上年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3人,工资福利减少,工会经费和一般经费提取减少;二是2023年开展全市内控检查委托业务费项目、医保文件汇编印刷费、网络维护和驻村补助项目支出,2024年未开展此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4,918,824.88元。其中:基本支出4,213,712.31元,占总支出的85.67%;项目支出705,112.57元,占总支出的14.3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8,900.35元,下降7.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130.31元,下降0.97%;项目支出减少357,770.04元,下降33.66%;本年与上年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3人,工资福利减少,工会经费和一般经费提取减少,故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2023年开展全市内控检查委托业务费项目、医保文件汇编印刷费、网络维护和驻村补助项目支出,2024年未开展此项目,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13,712.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85,505.92元,占基本支出的92.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206.39元,占基本支出的7.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5,112.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经办各项医疗保险业务专项补助项目经费581,934.57元,主要用于医保网络信息服务费用180,000.00元,开展医保档案数字化升级服务费用30,000.00元,办公费用及医保政策宣传材料印制66,522.95元,缴纳残疾人保障金31,242.83元,聘用人员劳务费15,1985.92元,医保政策培训和基金预决算培训费69,185.00元,医保工作调研和外出学习差旅费等52,997.87元。 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经费123,178.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培训和调研工作差旅费80,000.00元,医保基金政策业务培训和宣传费用43,17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8,824.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98,900.35元,下降7.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3人,工资福利减少,工会经费和一般经费提取减少;二是2023年开展全市内控检查委托业务费项目、医保文件汇编印刷费、网络维护和驻村补助项目支出,2024年未开展此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9,65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23,080.46元(包含缴纳养老保险310,472.16元,职业年金缴费148,021.30元);商品与服务支出910,140.96元(其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114,757.17元,差旅费58,311.87元,维护费180,000.00元,培训费69,185.00元,公务接待费1,125.00元,劳务费151,985.92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39,006.00元,福利费71,847.00元,其他交通费188,57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5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6,437.60元(退休生活补助290,095.60元,独子费350.00元,抚恤金235,992.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3人;二是退休死亡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8,16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缴纳各项保险费和经办医疗保险业务支出。其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64,979.70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99,887.16元,缴纳大病及工伤保险缴20,121.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69,832.46元,差旅费80,000.00元,培训费26,828.00元,宣传费16,3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3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85.00元,决算为1,1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71.00元,下降62.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85.00元,决算为1,1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71.00元,下降62.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71.00元,下降62.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85.00元,支出决算为1,1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71.00元,下降62.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85.00元,决算为1,1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71.00元,下降62.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二是本年接待3批次,22人次;上年接待3批次32人次,比上年少接待10人次,减少1,871.00元,减少62.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到市级汇报工作及上级对医保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206.39元,比上年减少18,655.02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相关运行费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医保业务相关支出,其中办公费21,306.70元,差旅费6,828.00元,工会费缴纳及福利费105,153.00元,公务交通费187,056.00元,电费和邮电费等2,509.69元,退休经费5,35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资产总额267,530.99元,其中,流动资产392.76元,固定资产267,138.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730.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950.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30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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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9102842365.xlsx】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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