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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1/20240918-00003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8
 主题词: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18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300101000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本市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2、负责经办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给付、运营和结算管理;负责市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审核登记、证卡发放、变更登记和扩大覆盖面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管理、拨付。

3、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预警制度,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运行安全;负责编制、汇总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及报表、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各项基金的收支和管理工作;开展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为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投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5、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6、按规定做好全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和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工作。

7、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8、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完善、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

9、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10、负责各县(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医保基金运营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保障制度良性运行。一是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并严格执行。加强医保资金收支核算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支出,加大资金征管力度,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确保资金收入如期实现。二是抓好绩效评价和考核评价运用。开展好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方面,根据评价结果,制定了《普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实施细则》,印发了《城乡居民保险绩效评价整改方案》等,加强基金绩效管理。

2.抓实参保扩面,落实待遇保障政策,不断提升保障能力。一是紧盯目标,扎实开展参保扩面攻坚。2023年,全市医保参保239.65万人,完成省级下达年度参保任务数100.03%,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二是积极推进政策制度落实,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兑现。三是待遇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医疗保障政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参保人各项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省级要求80%和70%以上要求。

3.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街接乡村振兴。督促指导县(区)医保经办部门抓好城乡居民和80.4万低收入人群基本、大病、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及兜底保障,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4.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以DRG付费方式为主,以按床日付费、按人头打包付费、按病种付费为辅的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

5.协同抓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级集采要求,鼓励支持“两定”医药机构落实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6.多措并举,加强基金安全监管,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医保系统智能审核监管应用,加强医保基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7.强化信息赋能,促进医保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标准码在定点医药机构全流程应用、拓展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刷脸结算”在医保服务终端应用。

8.加强内控管理及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水平。一是高度重视政治巡察,积极配合巡察;二是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开展实地检查评价,强化内控管理;三是按照国家、省医保部门要求,对全市医保行业作风建设开展评价,抓好系统内部自查评估,查缺补漏,不断补齐行业作风建设的短板弱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包括:办公室、参保管理科、审核科、结算科、财务科、公共服务管理科、稽核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相关的预算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317,725.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7,725.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3,583.18元,下降6.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3,583.18元,下降6.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23年资本性支出(购买办公设备)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317,725.23元。其中:基本支出4,254,842.62元,占总支出的80.01%;项目支出1,062,882.61元,占总支出的19.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3,583.18元,下降6.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5,575.17元,下降5.67%;项目支出减少88,008.01元,下降7.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资本性支出(购买办公设备)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4,842.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7,981.21元,占基本支出的91.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6,861.41元,占基本支出的8.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2,882.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医保网络信息服务费用206,800.00元,开展医保档案数字化升级服务费用及第三方内控评估费用199,832.46元,办公费用及医保政策宣传材料印制173,853.80元,医保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差旅费用130,825.18元,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53,100.00元,缴纳残疾人保障金33,621.70元,聘用人员劳务费148,697.60元,办公设备购置6,020.00元,医保基金政策业务培训及基金预决算培训费91,026.00元,保障医保业务正常开展所需水电费、电话费等19,105.8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7,725.2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43,583.18元,下降6.0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资本性支出(购买办公设备)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8,08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71,384.18元(包含缴纳养老保险352,916.16元,职业年金缴费120099.32,缴纳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621.70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139,444.68元(其中办公费110,859.80元,印刷费66,494.00元,水费4,464.00元,电费4,418.00元,邮电费9,117.84元,差旅费107,186.44元,维护费176,800.00元,培训费91,026.00元,公务接待费2,996.00元,劳务费148,697.6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42,620.00元,福利费141,900.00元,其他交通费202,2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6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241.10元(退休费59,561.10元,退休生活补助151,200.00元,独子费480.00);购买办公设备6,02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3,67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主要用于缴纳各项保险费和经办医保事务支出。其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63,169.40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91,703.52元,缴纳大病及工伤保险缴18,147.71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69,832.46元,差旅费30,825.18元,网络维修(护)费30,00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9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8.00元,决算为2,9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8.00元,决算为2,9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8.00元,支出决算为2,9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4,508.00元,决算为2,9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县县医保经办单位汇报工作和上级调研检查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56.00元,增长45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56.00元,增长454.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上年多接待两批次(上年仅接待1批次),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保经办机构到市级汇报工作及上级对医保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861.41元,比上年减少28,435.11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相关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医保业务相关支出,其中办公费3,500.00元,差旅费7,186.44元,工会费缴纳及福利费131,420.00元,公务交通费202,200.00元,电费和邮电费等2,554.9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资产总额357,261.20元,其中,流动资产1,172.33元,固定资产356,088.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724.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155.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4项,账面原值1,316,7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机关事务中心统一处置);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0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4,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300101111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4091802395007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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