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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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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301000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本市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2、负责经办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给付、运营和结算管理;负责市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审核登记、证卡发放、变更登记和扩大覆盖面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管理、拨付。 3、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预警制度,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运行安全;负责编制、汇总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及报表、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各项基金的收支和管理工作;开展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为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投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5、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6、按规定做好全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和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工作。 7、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8、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完善、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 9、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10、负责各县(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1.健全完善多层次制度体系。健全待遇保障制度机制,平稳做好医保帮扶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稳妥抓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2.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监管改革任务,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以专项治理带动监管整体推进,以精细化管理促进监管提质增效。 3.深化医保领域重点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组织实施全市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启动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4.夯实医保基础支撑能力。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智能监管应用水平,加强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切实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5.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全省统一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质量。 6.抓招商优营商,合力推进与科大讯飞招商引资合作项目建设。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 1.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医保帮扶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落实好国家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重点保障医保防控资金的保障和到位,按时划拨支付疫苗费、接种费。确保救治无忧、接种不愁。 3.加强参保及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制度高效运行,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做到应保尽保。 4.加大政策落实,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省级要求80%和70%以上要求。 5.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结合智能审核、专业巡查、飞检、专项检查、两定考核监管,加大力度对医保支付环节的管理,加大举报奖励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6.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总额预算管理为基础,推进总额控制、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打包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抓好DRG付费方式改革方案准备工作。 7.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抓好医保业务档案移交及归档整理工作,完成历史档案移交归档。 8.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效能,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9.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基金监管科。所属单位0个。 2.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包括:办公室、参保管理科、审核科、结算科、财务科、信息管理科、稽核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2.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相关的预算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666,35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66,358.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0,520.34元,增长9.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0,520.34元,增长9.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安排比上年增加,用于当年组织全市医保经办人员60人7天培训班两期以及医保网络信息维护和为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县域内医共体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等支出;二是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增加了经办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经费及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医保网络维护费、数字化档案升级服务费用及医保政策文件和政策宣传印制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666,358.92元。其中:基本支出6,598,038.48元,占总支出的76.13%;项目支出2,068,320.44元,占总支出的23.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0,520.34元,增长9.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5,187.10元,下降2.01%;项目支出增加895,707.44元,增长76.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原因2022年绩效工减少和退休人员增加3人;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一是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安排比上年增加,用于当年组织全市医保经办人员60人7天培训班两期以及医保网络信息维护和为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县域内医共体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等支出;二是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增加了经办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经费及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医保网络维护费、数字化档案升级服务费用及医保政策文件和政策宣传印制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98,038.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88,121.35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9,917.13元,占基本支出的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8,320.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医保网络专线及医保网络信息服务费用、维护费390,000.00元,医保业务培训、会议费235,310.00元,委托第三方开展医保档案数字化升级服务费用等 384,916.02元,聘用人员劳务费、律师费185,716.68元,开展医保调研、基金飞检及医保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差旅费245,813.28元,党政储备人才引进2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8,678.00元,保障医保业务正常开展所需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邮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用等497,886.4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66,358.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60,520.34元,增长9.6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安排比上年增加,用于组织全市医保经办人员60人7天培训班两期以及医保网络信息维护和为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县域内医共体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等支出;二是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增加了经办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经费及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医保网络维护费、数字化档案升级服务费用及医保政策文件和政策宣传印制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4,59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2%。主要用于:一是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退休人员补助32,832.0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9,665.28元;缴纳失业保险482.54元;二是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工资福利支出3,410,140.16元(包含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与服务支出937,877.75元(用于开展医保经办业务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医保网络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920.00元(含退休费、独子费、给予解除合同人员经济补偿);购买办公设备99,67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11,19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6%。主要用于:一是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及缴纳各项医疗保险缴纳1,823,347.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7,349.25元(用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印刷费、水电费、网络专线及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培训会议费、工会费以及办公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1,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9,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0,5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278.00元,支出决算为41,28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459.1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2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8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278.00元,支出决算为41,28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459.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接待上部门调研检查及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汇报工作比预算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进行入大修阶段,及调研培训检查等比上年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年初预算;综合两项“三公”经费支出,未超年初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472.32元,增长9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359.32元,增长14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13.00元,增长42.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运维费2022年公务用车进入大修,本年发生3次修理比上年多修2次增加费用7005.00元,安装公务用车客户端1460.00元以及调研培训检查次数比上年增加14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二是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3批,其中招商引资接待3批费用0.5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区)医保单位赴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汇报医疗保障事务工作、州市医保工作交流及招商引资接待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917.13元,比上年减少24,333.84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相关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障业务所需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办公费等支出291,167.1元,在职人员交通补助318,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499,447.57元,其中,流动资产3,690.10元,固定资产3,495,757.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147.4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381.54元(购置资产108,678.00元,划转资产703.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6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6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说明:因地方政府采购系统未提取且不能提取2022年第三、四季度数据金额27,720.00元,出现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71,958.00元与实际采购数据99,678.00元不一致,决算报表按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填报。)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99,67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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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25024211608.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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