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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1-/2021-0922005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22
 主题词: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22   作者:市医疗保障局 点击数: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本市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2、负责经办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给付、运营和结算管理;负责市属参保单位和参加保险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审核登记、证卡发放、变更登记和扩大覆盖面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管理、拨付;

3、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预警制度,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运行安全;负责编制、汇总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及报表、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各项基金的收支和管理工作;开展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为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投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5、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6、按规定做好全市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享受资格和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工作;

7、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8、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完善、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

9、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等相关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策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按时完成;

2、加强参保管理,实现应保尽保;

3、加强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高效运行;

4、加大政策落实,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5、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基金监管,深入推进医疗支付方式改革;

6、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医疗保障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2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598.3万元减少74.54万元,降低12.46%。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基数下调,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4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15万元,占总支出的89.39%;项目支出57.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98.3万元减少55.54万元,降低9.28%。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基数下调,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5.15万元。与上年525.57万元对比减少40.42万元,降低7.69%,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基数下调,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1万元。与上年53.73万元对比增加3.88万元,增加7.22%,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19万元。项目经费为保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具体开支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48.09万元,其中:办公费16.49万元,电费0.17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差旅费3.76万元,信息系统维护费12万元,劳务费(公益人员工资及保险费)14.50万元;

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9.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598.30万元对比减少55.54万元,降低9.28%,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基数下调,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8%。其中:支付在职人员工资329.38万元,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33.90万元,职业年金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7万元,支付公务费94.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9.5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缴纳医疗方面的保险费。其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1.17万元,缴纳公务员补助费8.13万元,缴纳大病及工伤保险缴1.5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全部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13万元,10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8万元,与上年48.18万元对比减少2.12万元,降低4.40%。其中: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22.69万元,在职人员交通补助费23.3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63.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9万元,固定资产262.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262.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3.17

0.39

262.78

 

 

 

262.7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绿色环保支出9.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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